财产权
应当看侵权行为实际上侵犯的是什么权利
而不能分为装在身上的假肢还是拿在手上的假肢
法学意义上的身体,是指自然人生理组织的整体,即躯体的整个构造和附属于躯体的所有部分。如头颅、躯干、肢体和附属部分的头发、指甲等等。至于装配的人工制作的残缺身体部分的代替物,如假肢等,对于损害。能否构成身体的组成部分,应当区别:装配物已构成身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的,应属于身体,如人工心脏瓣膜;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最常见的例子就是假牙。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自由装卸是指社会一般人能够进行,如必须由专业人员依照严格的医学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生命丧失的人工装置,亦应视为身体的组成部分。 人身权 应该是人身权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私了最合适,你看 离婚精神赔偿。道歉个欠,陪一个新的就是啦,不要把小事情闹大了,最和不好处理~~ 听我的没错,我是警察~! 人身权,如果是打断拿在手上的假腿,是财产权。 人身权,如果是打断拿在手上的假腿,是财产权。 回答者:fiter_2001 - 秀才 二级 4-16 17:43 楼上这个答案是对的 在人身体上正在使用中的假牙假肢不是民法上的物, 它已和人身结合为整体,是人身的一部分, 所以是人身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