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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在适用诉讼时效上有何不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时间:2012-01-18 00:33来源:紫霞 作者:闲梦远 中国法律网

    借条与欠条在适用诉讼时效上有何不同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12/01/17 推荐债权债务律师: 借条与欠条在适用诉讼时效上有何不同 借条与欠条均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

      借条与在适用上有何不同

      借条与欠条均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关系的证明或凭证,医疗。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对比一下一次性付款 英文。在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你知道医疗。根条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正好印证了上述观点。此外,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债权债务推荐律师: 风志律师

      风志律师 ,北京市仁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风志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风志律师执业以来,始终贯彻想委托人之所想,急委托人之所急的执业理念,勤奋尽责,无论委托事项大小,都能勤勉严谨对待。风志律师擅长代理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刑事辩护;起草各类合同文本;担任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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