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北职工维权事件大盘点来源:中工网——《河北工人报》 作者: 时间:2012/01/13 推荐劳动法律师: 恶意欠薪入刑,社会保险法施行,“乙肝”不能食堂用餐,小股东告赢老总,义务换灯摔残,银行吐出批量假钱,“岗前培训”掉入陷阱,“内部售房”骗局一场,职工购房遭遇“涨价门”……“闪读”2011年《河北工人报》,职工维权新闻
恶意欠薪入刑,社会保险法施行,“乙肝”不能食堂用餐,小股东告赢老总,义务换灯摔残,银行吐出批量假钱,“岗前培训”掉入陷阱,“内部售房”骗局一场,职工购房遭遇“涨价门”……“闪读”2011年《河北工人报》,职工维权新闻一箩筐。学习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goufang/goufangliucheng/2012/0112/86842.html。在众多的职工维权新闻事件中,又有哪些可以放入盘中,端上2012年春节的河北职工“新闻餐桌”呢? 1. “职工股东与董事长对簿公堂” 2011年5月19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职工股东与董事长师某之间因罢免纠纷的诉讼划上句号。 房地产公司赚得盆满钵溢的时代,改制9年多的保定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地产”)却连年亏损。2010年3月,职工成立维权小组。同年4月19日,中远地产召开职工持股会,选举商合忠为新的持股会理事长。同年7月12日,职工股东又发出“诉求书”,要求改选董事长等。王文英等4位董事提议8月2日召开董事会,并将该议题和会议时间通知了董事长师希明。开会时,师希明来到会议现场,拒绝主持会议,提出召开罢免王文英等4名董事资格的临时股东会议,后离开会场。当日,董事会选举商合忠为新董事长。8月6日,师希明向保定市新市区法院起诉,请求认定董事会决议无效。 2011年1月11日,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师希明的诉讼请求。师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 职工股东的名字,不显示在公司章程中,共享一个“显名股东”的身份,即“职工持股会”;职工股东集合起来是“大股东”,但每个职工股东又是“小股东”。“小股东”行使话语权,是根据职工持股会章程的规定,通过其代表人来行使。但是,职工如何通过职工持股会、股东会及董事会来行使权利,一直是法律空白。 2. 省市总工会接力维护受伤农民工吴景伟的权益 维修中被六吨重“配重”铁块压在后背上。2010年5月12日晚8时许,在保定新市区“金鹏天鹅湾”住宅小区10号楼工地,外用施工“电梯”司机吴景伟,在电梯基坑维修时,有人擅自开动“电梯”升顶,糖尿病最新中医疗法。约六吨重的“配重”铁块落下,重重压在吴景伟的后背上,他当时就失去了知觉。此事故处理涉及建筑商保定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包10楼工地的赵某,及与赵某订立设备租赁协议的某建筑设备租赁站的业主苑某、实际经营人金某。吴景伟申请确认与东兴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败诉;申请确认与某建筑设备租赁站存在劳动关系,经过“一裁两审”,仍均败诉;主张健康权纠纷,以上述四方侵权为被告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东兴公司和某建筑设备租赁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二审予以维持。省总工会和保定市总工会还先后安排三个律师,六次提供法律援助,帮他打赢了维权官司。至2011年11月,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栗建华批示过的“受伤农民工吴景伟受伤维权”一案取得阶段性胜利。目前,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点评: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话说着容易做起来真难。一难是职工就业时,未签,举证难导致维权难;二难是职工权利规定的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法制建设的细节缺失;三难在建筑领域乱相丛生多年,有关行政部门重罚款,未能理清建设领域的秩序。此案最大的典型在于,在工伤赔偿走不通的情况下,开辟了通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来确定健康权损害赔偿的新路子。 3. 四起讨薪案的“新指标价值” 政府出手迎刃而解。2011年1月28日(腊月廿五)下午,在衡水某工地务工的杨东和两位工友,拿着工程结算清单和51名老乡的工资表,找到记者说:“工程方拖欠了110万元工资,我们就无法返乡过年了。” 1月29日,记者随农民工代表赴衡水讨薪,经与衡水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晚上9时许,市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通知记者,30日上午,政府清欠办给这批工人们发工资。1月30日,来自四川巴中地区的51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110万元血汗钱,踏上了返乡之旅。 省市区三级工会发力调解。2011年5月16日,范如来等几名代表到省总工会上访,21名打工者在石家庄白佛村工地施工,约9万元工资一直拖欠。省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法律部迅速与石家庄市总工会及长安区总工会取得联系,并成立专案组,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深入企业查清事实,协调双方当事人商讨解决办法。6月11日13时,邯郸兴泰建筑劳务公司与范如来等21名农民工办理了支付手续。范如来高兴地说,“工会是咱农民工的恩人,没有各级工会相助,我们根本拿不到工资。” 市委书记帮农民工讨薪引反响。2011年9月13日,《人民日报》刊发了邯郸市委书记郭大建帮20名农民工讨薪的新闻。7月29日,郭大建看到一位农民工在人民网上发给他的留言。郭大建非常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着手调查协调解决,并多次进行协调督导,最终促使劳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9月13日,押金已经全部退还,欠发农民工的工资也已全部发放到位。此事在邯郸各级工会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市总工会为此组织了大讨论,决定开展农民工欠薪情况大排查。 恶意欠薪入刑还在“纸上”。2011年11月,沧州市黄骅港一家船舶修理厂,26名工人被拖欠了6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工资。11月1日,包工头柯孔明说,去镇上取钱发工资,却跑了。据了解,当地公安部门起初不愿介入,介入后也未以涉嫌恶意欠薪罪立案。 点评:薪水是职工群众的生活来源、生存保障,更关系着“体面劳动”。当欠薪成为一种持续多年的现象,清欠成为一年又一年的运动时,欠薪现象就不应当再局限于劳动争议、经济纠纷的法律技术层面讨论,而应当将之上升为民生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更应全面检讨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将恶意欠薪入刑的可操作性规定及早出台。 4. 乙肝携带者被禁集体就餐案 因禁止乙肝携带员工到食堂集体就餐,并强行辞退该员工,2011年5月24日,王华阳(化名)以侵犯一般人格权为由,将保定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7月4日,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2010年2月,保定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始福利体检,体检包括乙肝五项及肝功能。3月4日,王华阳参加了复检。当天,公司运营监管中心负责人告知他,体检结果为乙肝大三阳,要求他回家治病。王华阳予以拒绝。他说,“乙肝大三阳只是携带乙肝病毒,并不是真正得了乙肝,能够正常生活工作。公司不让他去公司食堂吃饭,不能与他人集中就餐。随后,王华阳的饭卡被公司挂失,不能在食堂吃饭。3月5日上午,公司运营监管中心和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称,乙肝大三阳不符合该企业文化和相关制度,要他尽快离开。王华阳的工作账号也被IT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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